意義與目的

2022-11-07

圖/文:周欣妤臨床心理師

《愛呆西非》的作者連加恩曾說:「好命的人要比別人付出更多,好命才有意思。」

意義的本質是連結 (connection),把兩件事物連結在一起,例如歸類為同一類別(狗和貓都是動物),或是同時為一個人所有(我的蠟筆和水壺),或是有共同的目標(我們一起把家庭環境整理乾淨)。

Baumeister (2005) 認為追求意義可以實現個人的四個目標:

1. 建立生活目標;

2. 建立個人效能感和可控制感;

3. 個人行動的合理性;

4. 促進群體意識。

在追求意義的同時,我們也可以學習保持「信任、接納與尊重」的態度,練習告訴自己是值得肯定的,了解到「我的存在是有價值的」!


內文參考資料:

1. Baumeister, R. F. (2005). Self-concept, self-esteem, and identity. In V. Derlega, B. Winstead, & W. Jones (Eds.), Personality: Contemporary theory and research (3rd ed.) (pp. 246-280). San Francisco, CA: Wadsworth.

2. Rashid, T., & Seligman, M. E. P. (2018). Positive psychotherapy: Clinician manual.


圖/文: #周欣妤臨床心理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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